125万元购买的保时捷原来是“注销车”

 admin   2024-06-23 05:07   51 人阅读  0 条评论

不少人想知道关于125万元购买的保时捷原来是“注销车”和滇池保时捷新闻的话题,那接下来小编为你详细解吧!


【案例】今年1月,任女士在昆明滇池保时捷中心订购了一辆汽车,原本以为过年期间就能开到新车,没想到汽车将无法运行。到目前为止,继续进行过程。


任先生说,他去展厅看车时,感兴趣的车型已经缺货,销售人员就以20万至30万元的折扣推荐了一辆有保养记录的车。销售人员告诉任先生,该车于2020年4月23日售出。原车主发现车辆制动系统存在缺陷后将车辆退回,目前车辆已修复并达到出厂交付标准。


“查了维修记录后,我觉得可以,第二天就签了合同。”任先生出具的合同上写明,该车为进口车,折后总价为125万元。任先生缴纳了定金和购车款,办理了银行贷款,并办理了保险,但当他去提车时,4S店却表示目前无法办理临时车牌。


2月底,任先生再次来到4S店询,“销售人员称车管所错误地将车辆信息登记为报废车,正在处理中。”任先生准备缴纳车辆购置税。随后,任先生缴纳了11万余元税款,并拿着车辆相关数据到车管所办理结算,但被告知因车辆已被注销,无法办理结算。


任先生觉得有些奇怪,于是向4S店询了所有信息,真相大白。文件所附的车辆管理处通知称,该车辆的货物进口证明存在漏洞,进口证明出现漏洞后无法重新登记。此外,车辆管理所还出具了车辆注销证明,表明该车辆因原车主归还车辆而被注销。


“说白了,这辆车报废了,它就变成‘黑’车了,不能买也不能卖。”任先生说。对此,销售人员解释称,4S店从未遇到过类似情况,并将车辆作为二手车出售,并不知道通过注销程序注销车辆并不能让人安心。再次。


但任先生对此并不认同。她说,机动车辆管理局发出通知的日期是今年3月18日,但发出车辆登记注销证明的日期是2020年8月27日。当她购买车辆时,4S店并没有告知她该车辆的登记已被取消,也不排除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可能性。


【解读】如果车辆无法结算,润先生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?这个过程是否涉及卖家的欺诈行为?云南振宇律师事务所王瑞波律师认为,如果汽车没有结算,即无法办理汽车登记证,任先生的购车目的显然无法达到。律师建议任先生与加盟商协商解除车辆销售合同,申请退款,并要求赔偿损失。


过去也曾发生过加盟商隐瞒重大车辆事故和维修记录的类似案件,法院判决加盟商必须赔偿消费者“一三件假冒产品”。对此情况,律师表示,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和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处罚标准》规定,适用“1假3比3”的前提如下。商家欺骗了消费者。从双方目前透露的事实来看,加盟商似乎向任先生披露了车辆的保养情况,并提供了价格折扣。仅此情况不足以认定商家存在欺诈行为。“三抵一”的说法需要进一步调查。分析与论证。瑞安


作者


本文地址:http://www.guanchedi.cn/post/37807.html
版权声明:本文为原创文章,版权归 admin 所有,欢迎分享本文,转载请保留出处!

 发表评论


表情

还没有留言,还不快点抢沙发?